那天,跟學校老師聊到我22歲以前,可都是長髮飄逸的,她很訝異,不過開玩笑的問我,是不是因為失戀才剪短髮?我笑了一下,沒多做回應。
一直不知道,「失戀」這兩個字的定義到底是什麼?被甩,算失戀吧!分手,應該也算失戀吧!那提分手的人,算失戀嗎?或許,在一般人既有的認知裡,提分手的人通常都是冷血無情、罪大惡極的,這種人哪懂得什麼叫做失戀?如果老師在第18層,杜正勝在第17層,那這種提分手的人不被打到第16層也未免太沒天理!
但,提分手的人真的就沒有傷痛?記得當時年紀小,我莫名其妙的結束了我不到一年的初戀,替自己找了100個分手的理由,事到如今,回想不起來提分手的感覺是什麼,只慶幸,我們還是好朋友,雖然現在常開我玩笑說我很絕情,但他沒有恨我。第二段感情,我又提分手了,不對,我沒有提,因為說不出口,他,很愛我,比我爸還要愛我,但我們的感情,出現了一道傷口。這次的決定,讓我付出慘痛的代價,因為離開他,大姊、大姊夫、二姊、台客老哥全都不諒解我,覺得我一點情分都不留,無情無義。老哥還甚至好幾年不跟我說話,傷透了我的心。但在這背後,只有我們倆彼此清楚,是那道傷口,讓我們無法再走下去。
決定分開的人是我,可惡至極,可當時的我,一點都不好受。幾乎是眾叛親離了,但當時,沒有人知道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,我不難過嗎?我也是人生父母養,我也是有人性的。在一起五年了,也一直以為會有結果的..............沒有人希望是這樣的結果。
雖然當初鬧的很大,也覺得一輩子不會再聯絡了,但到後來,他還是選擇原諒我,希望我能回他身邊。在我人生最低潮的2004年,他常從台南開車到淡水來找我,我真的很感謝他為我所做的一切。但,我們終究回不到過去。
已經兩年多沒見面的我們,靠著大姊得知彼此的消息,昨天得知他有女友了,很替他開心,真的,一個跟我家人一樣親的人,終於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,不知怎的,我好感動。但開心之餘,內心還是百感交集,說不上來那種感覺,就是..............說不上來。雖然他依舊堅持我們還是少聯絡,但我相信他是真的希望我過的好,我也由衷的祝福他,幸福快樂。
寫到最後,還是要自清一下,我真的失戀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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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 Joy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